项目名称 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L-2矿体地下开采项目 项目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2016年4月26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整合后的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16043220141809,开采矿种:铝土矿、硫铁矿、耐火粘土、镓,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采矿证有效期至2023年4月26日,矿区面积13.7712km2,开采深度605-327m,生产规模60万t/a。 L-2矿体地下开采工程为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12个铝土矿体其中之一,原平陆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华泰耐火粘土矿取得许可范围为露天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晋)FM安许证字[2005]0396,有效期:2005年5月20日-2008年5月19日),本次开拓工程为井建工程,该工程属于新建项目。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和专家评议法 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 照相机采集现场图片、皮尺量距离、现场检查并查阅资料 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针对赋存矿体多的特点,统一进行矿区总体开采规划,修改完善相关图纸,标明各系统坐标拐点、开采范围,从设计源头杜绝各系统范围不清、界限不明问题给今后矿山开采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风险。 下一步安全设施设计应按照60万t/a采矿证生产规模,对各个矿体(系统)开采衔接进行统一规划、明确各矿体之间的接续关系,杜绝无序生产、无计划生产,超能力生产,消除由于开采衔接出现的不安全因素。 随着矿区各矿体今后设计或深一步进行工程开采,L-2矿体建设单位应与周边相邻矿山及公司内部各矿体开采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提出具体的落实执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现矿区周边村庄搬迁工作还没有彻底完成,建设单位应将村庄搬迁结束(包括矿山建在刘家庄的办公生活楼)作为工程投入生产的首要条件。 安全评价结论 《山西省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L-2矿体地下开采可行性研究设计》中确定的建设方案中各系统的安全设施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可研设计》中提出的安全设施及预防、控制措施安全、可靠、有效。建设单位在该项目安全设施、未来的开采过程中认真落实《可研设计》及本安全预评价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与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L-2矿体地下开采工程的风险程度可以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的要求,该项目在安全上是可行的。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5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专业 资格证书编号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吴培智 选矿工程 0800000000303466 注册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张瑞华 矿山机械 0800000000204476 高级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永康 矿井建设 0800000000102108 高级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刘志新 采矿工程 0800000000102044 工程师 报告编制人 吴培智 选矿工程 0800000000303466 注册工程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吴培智 选矿工程 0800000000303466 注册工程师 贺高旺 采矿工程 0800000000204426 工程师 刘长岭 矿山机电 0800000000102025 工程师 卫世俊 通风与安全 0800000000102033 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