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铝土矿L-5 #矿体露天开采工程(15万吨/年) 项目类别 安全预评价 项目简介 2016年4月26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整合后的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16043220141809,开采矿种:铝土矿、硫铁矿、耐火粘土、镓,开采方式:露天∕地下开采;采矿证有效期至2033年4月26日,矿区面积13.7712km2,开采深度605-327m,生产规模60万t/a。 铝土矿L-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为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矿区范围内12个铝土矿体其中之一,原平陆县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华泰耐火粘土矿取得许可范围为露天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晋)FM安许证字[2005]0396,有效期:2005年5月20日-2008年5月19日),本次工程属于改扩建项目。 采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分析法、事故树分析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和专家评议法 采用的主要技术手段 照相机采集现场图片、皮尺量距离、现场检查并查阅资料 提出的对策措施建议 安全设施设计应针对矿区赋存矿体较多的特点,统一进行矿区总体开采规划,标明各系统坐标拐点、开采范围,对各个矿体(系统)开采衔接进行统一规划分配,明确各矿体之间的接续关系,从设计源头杜绝各系统范围不清、界限不明可能会给今后矿山开采带来的事故风险。 为确保矿山开采安全,L-5#矿体工程建设单位应与周边相邻矿山单位、公司内部各开采矿体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提出具体的落实执行的安全对策措施。 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在L-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投入生产前,应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完成周边村庄搬迁工作,工程投入生产前,村庄搬迁工作结束,彻底消除矿山开采周边不安全环境。 安全评价结论 平陆县晋虞铝业有限公司铝土矿L-5#矿体露天开采工程方案方案总体可行,对于建设工程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只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设计规范及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措施、建议进行完善,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配备相应的安全装置,将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就能够消除或控制、减少危险有害因素,能够使安全风险降低到可承受程度。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6.5 参 加 人 员 简 况 承担的工作 姓名 专业 资格证书编号 职称 备注 项目组长 吴培智 选矿工程 0800000000303466 注册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张瑞华 矿山机械 0800000000204476 高级工程师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永康 矿井建设 0800000000102108 高级工程师 报告审核人 刘志新 采矿工程 0800000000102044 工程师 报告编制人 吴培智 选矿工程 0800000000303466 注册工程师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吴培智 选矿工程 0800000000303466 注册工程师 贺高旺 采矿工程 0800000000204426 工程师 刘长岭 矿山机电 0800000000102025 工程师 卫世俊 通风与安全 0800000000102033 工程师